问:因为经营走私红油生意,被海关缉私警抓人,说是收网。请问那些没有被扣住的红油,和已经销售的部分与正常有合法手续的油混在一起无法区分的,也会算在走私数量里吗?
答:根据《刑事诉讼法》,认定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必须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排除合理怀疑。如果无法证明合法与违法数量的,应作为事实不清处理,按照疑罪从无、存疑证据利益归被告的原则,排除存疑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