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司最近申请加工贸易手册核销,之后发现还节余了一些保税料件,请问对于这些料件的处理,海关有什么规定?谢谢。
答:关于加工贸易剩余料件的处理,请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加工贸易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和受灾保税货物的管理办法》第三条至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