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我朋友是香港人,他因携带苹果手机等产品过关被海关行政处罚,现海关说对他的行政处罚已经生效了,但朋友没有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海关解释说是通过在他们的板报上公告送达了,请问海关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可以直接公告送达吗?
中国海关律师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规定,公告送达属于最未位顺序的送达方式,只有经采取该规定第二十条至第二十四条规定的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才能予以公告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