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家住在河北,5月份从香港购买了一些化妆品和手表,过关时被深圳某海关查扣了,说我超量携带而且有不良记录要对我行政处罚,当时对我做了笔录之后,我就回河北了。刚开始,我经常打电话去问,海关不是没有人接就,就是让我等。后来我也就没有再管这件事了,海关也没有联系过我。最近与一位学法律的同学聊起此事,她说海关的行政处罚可以公告送的,往海关单位门口的公告栏上一贴,过了规定的期间就算公告送达了。我觉得这也太不负责任了吧,我住在河北,难不成我时不时要到深圳海关门口公告墙上去瞧一瞧?...
日期:2017-08-31 11:13:24 阅读:2387次 所属:海关律师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