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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夹藏废旧显示屏进境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发布时间:2023-10-06 21:56:42  浏览:256次
    ┃ 问题描述:
    你好,我的一个朋友是中港车司机,前段时间他帮别人从香港夹藏运了一批废旧显示屏进大陆,后面就被海关发现了,请问他要承担什么责任呢?
    兰迪海关部-陆怡坤:

    你好,废旧显示屏在中国大陆通常被鉴定为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固体废物,而夹藏一般会被认定为走私。

    倘若属于行政案件,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九条,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的,没收走私货物及违法所得,可以并处100万元以下罚款;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境的物品的,没收走私物品及违法所得,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罚款

    倘若构成刑事犯罪,则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二款,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运输进境,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当然,还需要判断是否存在单位犯罪的情形。

    本回复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法律咨询意见。

    陆怡坤 责任律师 陆怡坤  / 兰迪海关部
    涉案企业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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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律师
      陆怡坤

      兰迪海关部成员,中国律师资格,中国法学会会员。曾在《中国法治》《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和《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在广东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中获得论文一等奖。

      司法部“2022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企业合规制度研究》,课题参与人,项目编号:22SFB3018。

      2022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深耕于走私犯罪辩护、涉案企业合规整改等专门领域,曾多次跟随团队律师参与办理重大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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