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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帮别人转运包裹涉嫌走私,是否适用行邮税?
    发布时间:2024-02-16 18:23:40  浏览:141次
    ┃ 问题描述:
    你好,我在国内帮别人转运从境外邮寄到国内的包裹,只赚一些佣金。两个月前海关找到我,说我涉嫌走私,偷逃税款达到六十多万元,现在已经被取保候审了。我在网上看到,走私税款计算时的税率有行邮税和货物税的区分,请问我这种情况是用行邮税吗?
    兰迪海关部-陆怡坤:

    你好,行邮税通常是指海关对个人携带或邮寄物品进境时征收的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的总称,具体税率可见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63号

    根据你的描述,你应该是被牵涉到通过快件渠道进口商品而涉嫌走私的案件中。如果被认定为走私普通物品,那么计核部门会适用“行邮税”进行计核。但如果认定存在伪报贸易性质的情形,并将商品的性质认定为货物,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的,则有可能适用“货物税”。

    本回复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法律咨询意见。

    陆怡坤 责任律师 陆怡坤  / 兰迪海关部
    涉案企业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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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转运
  • 行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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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律师
      陆怡坤

      兰迪海关部成员,中国律师资格,中国法学会会员。曾在《中国法治》《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和《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在广东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中获得论文一等奖。

      司法部“2022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企业合规制度研究》,课题参与人,项目编号:22SFB3018。

      2022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深耕于走私犯罪辩护、涉案企业合规整改等专门领域,曾多次跟随团队律师参与办理重大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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