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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特大暴雨损失的保税货物在核销时需提供什么材料?
    发布时间:2012-09-18 08:42:04  浏览:691次
    问:因特大暴雨造成厂房进水,我司的部分保税料件水浸后已经完全失去使用价值,现在需向海关申请免税核销。请问此时我们需准备什么书面材料吗?谢谢!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加工贸易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和受灾保税货物的管理办法》,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加工贸易受灾保税货物,企业在规定的核销期内报请核销时,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 商务主管部门的签注意见;2. 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赔款通知书或者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有关检验检疫证明文件;3. 海关认可的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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