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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能否接受外国银行出具的总担保保函?
    发布时间:2013-07-18 08:33:05  浏览:1337次
    问:您好,我司的开户银行是一家英国的银行,鉴于我司的品牌经常被其他公司仿冒,想让这家在英国的银行向海关提供总担保,请问海关能否接受国外银行出具的总担保保函呢?有无法律对此作出规定?谢谢!

    答:您好,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31号,已获准在中国大陆境内开展金融业务的银行出具的为知识产权权利人申请总担保承担连带责任的总担保保函,海关总署可以接受。如果贵司的开户银行已经被核准在中国大陆境内开展金融业务,其出具的总担保保函海关总署可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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