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货物到港后海关抽检发现疑似固体废物,送鉴定后结论也是固体废物。和供货商联系后,发现是外方发错货了。但是海关说这是我们和外方的关系,不影响我们作为收货人和货主对申报违法的责任,请问这种说法对吗?
中国海关律师网:根据《海关法》,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等申报主体对其申报承担法律责任。你司作为进口货物的申报主体,如果在进口申报过程中存在违法,不能因为国外发货人是否存在过错而免责。当然,如果确系国外发货人违反合同所致,你司可就其合同违约导致的损失提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