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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体废物鉴定报告不注明是禁止还是限制类的海关可以处罚吗?
    发布时间:2018-07-23 15:17:27  浏览:1714次

    问题描述:我司进口的原生塑料粒被口岸海关怀疑是固体废物,送了鉴定机构检测,现在结果出来,说是固体废物,但是没有注明是禁止进口类固体废物,还是限制进口类,这种情况海关会根据哪种情况处理呢?咨询海关的时候,有个说法是按照有利于企业,以限制进口固体废物的规定为准进行处罚。


    中国海关律师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事实清楚。如果进口货物的实际属性未明确,具有多个可能性的,属于事实不清,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延伸阅读:

    “第三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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