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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现少缴税款主动向海关报告可以免除处罚吗?
    发布时间:2018-11-13 09:26:24  浏览:4452次

    问题描述:公司报关员因为粗心,把进口货物的税号搞错了,造成少缴了10%的税,海关也没有发现。现在我们发现错误,如果主动向海关报告,是否会受到罚款,如何才能免除罚款?


    中国海关律师网:根据《行政处罚法》,违法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以免除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在海关发现前主动披露企业报关差错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实践中,企业主动披露差错事项,涉及少缴漏缴税款不超过25万元且占应缴税款比例不超过20%的,具备免除处罚的条件。

     

    延伸阅读:

    一、行政处罚法关于从轻、减轻和免除处罚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法

     

    二、海关稽查条例关于主动披露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

    与进出口货物直接有关的企业、单位主动向海关报告其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并接受海关处理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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