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海关总署 | 【发文字号】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号 |
【发布日期】2019年1月2日 | 【实施日期】2019年1月2日 |
【法律类别】进口商品检验 | 【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根据《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和《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装运前检验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现将第二批准予备案的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装运前检验机构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第二批准予备案的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装运前检验机构名单.xls
海关总署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