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进口
- 申报出口电动自行车、大米与实际装载货物申报不实 | 2024年11月7日 | 金华海关 | 中国-杭州海关
当事人向金华海关申报出口塑料奶嘴、纸制包装盒等一批货物,监管方式为市场采购贸易。经查验,该票货物中有电动自行车、大米未申报。经查,当事人公司在为客户代理出口过程中,未对客户提供的货物资料与实际装箱情况进行核验,导致实际装载货物与申报不符。未申报货物电动自行车(货值人民币1520元)无特殊监管条件,当事人未如实申报的行为,影响海关监管秩序;未申报货物大米(货值人民币37500元)出口需要提供出口许可证,当事人未如实申报的行为,影响了国家许可证件管理。
- 违规
- 进口
- 申报进口木浆实际重量申报不实 | 2024年12月4日 | 金华海关 | 中国-杭州海关
当事以一般贸易方式申报进口一批木浆,申报品名为虹鱼牌(Kamloops)漂白针叶木硫酸盐木浆,申报重量752638千克,货值579531.26美元(折合人民币约411.61万元)。当事人以一票多车的方式将14份二线出区核放单与核注清单绑定,欲将该票报关单项下货物核放出区,二线出区时因实际重量比申报重量多出77628千克,触发人工查验。经金华海关保税监管二科对该票货物进行查验,发现实际货物均为非保税货物圣达菲牌(SANTAFE)漂白硫酸盐非针叶木浆。金华海关保税监管二科对该批非保税货物不予放行,并指令将该批非保税货物退回非保税仓库,并予以封存。
- 违规
- 出口
- 申报出口女士内裤、插座等货物以瞒报方式走私国家限制进出境货物 | 2024年12月10日 | 金华海关 | 中国-杭州海关
当事人向金华海关申报出口女士内裤、插座等一批货物,监管方式为市场采购贸易。经查验,该票货物中有锡锭、滑石粉、聚乙烯醇、氯化铵等未申报。经查,当事人公司在为客户代理出口过程中,在明知锡锭、滑石粉出口需提供出口许可证的情况下,为顺利通关,采用瞒报的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走私国家限制进出境货物;聚乙烯醇、氯化铵等货物(货值人民币31604元)出口至安哥拉无特殊监管条件,当事人未如实申报的行为,影响海关监管秩序。
- 走私
- 出口
- 未经海关审批同意,擅自存放旧船锚 | 2024年12月30日 | 舟山海关 | 中国-杭州海关
当事人在舟山船厂修理,期间9月25日当事人未经海关审批同意,擅自将船上一旧船锚起卸下地至中远船厂码头存放,后申报离港。同年9月26日舟山海关现场核查确定当事人擅自起卸船锚情况属实。经调查,船锚下地时恰逢新旧船长办理工作交接,因一时疏忽,未按规定办理海关相关手续。综上,当事人未经海关同意,擅自装卸进出境物品的行为违反了海关监管规定。
- 违规
- 进口
- 申报进口“boscia博倩叶氨基酸洁面啫喱 150ml”故意改低跨境电商商品偷逃税款 | 2024年12月2日 | 义乌海关 | 中国-杭州海关
当事人在向义乌海关申报经营跨境电商商品进口时,为谋取利益以故意改低跨境电商商品单价方式偷逃税款,共销售“boscia博倩叶氨基酸洁面啫喱 150ml”等品名共计1275件跨境电商商品,实际货值为人民币177392元。经海关计核,涉及物品计税价格为人民币177392元,应缴纳税款人民币16143.17元,核定偷逃税款共计人民币14900.99元。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走私行为。
- 违规
- 出口
- 申报出口二胡由蟒蛇皮制成未提供濒危物种允许出口证明书 | 2025年2月26日 | 金华海关 | 中国-杭州海关
当事人向金华海关申报出口衣服、背带等一批货物,监管方式为市场采购贸易。经查验,发现申报货物中的两把二胡疑似濒危物种制品。经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司法鉴定所鉴定(浙检科院所[2025]环(生态)鉴字第7号),二胡琴皮系蟒蛇皮制品,蟒蛇属华盛顿公约附录Ⅱ物种,同时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二级保护动物。经查,当事人在为客户代理货物出口业务的过程中,明知上述二胡可能属于濒危物种制品,且出口需要提供濒危物种允许出口证明书的情况下,不对二胡材质进行复核,以普通材质进行申报,上述行为已构成走私。
- 违规
- 出口
- 申报出口化纤布实际装载存在短少影响国家出口退税 | 2025年2月24日 | 金华海关 | 中国-杭州海关
当事人向金华海关申报出口两票货物化纤布,监管方式为一般贸易。经查验,化纤布申报数量60241米,实际装载25274米;化纤布申报数量62378米,实际装载45650米。化纤布实际装载共短少51695米,短少部分货值566041.16元人民币。经调查,当事人未对实际装载货物进行检查,多报少出,影响国家出口退税管理。
- 违规
- 出口
- 申报出口头盔配件属于限制类出口商品涉嫌逃避军品出口许可证管理 | 2024年12月31日 | 舟山海关 | 中国-杭州海关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曙海关申报出口一批货物,货物申报品名第一项为头盔配件(面罩和面罩支架),商品数量320个,总价576美元(按申报当月汇率折合人民币4092.4224元)。同年6月30日,舟山海关对该票货物进行查验并取样送检。同年11月27日,经鉴定确定上述货物属于限制类出口商品,涉嫌逃避军品出口许可证管理,需凭相关许可证出口,当事人对鉴定结果无异议。鉴于当事人无相关许可证和出口资质,上述行为构成了未经许可擅自出口管制物项的违规行为。
- 违规
- 出口
- 申报出口太阳能板实际装载货物与申报不符 | 2025年1月14日 | 金华海关 | 中国-杭州海关
当事人向金华海关申报出口货物太阳能板,以监管方式为市场采购贸易。经查验,该票货物中有货物蓄电池未申报,未申报部分货值人民币60839.13元。经查,当事人在为客户代理出口过程中,因公司员工工作疏忽,部分货物资料未向报关行提供,导致实际装载货物与申报不符。未申报货物蓄电池出口无特殊监管条件,当事人未如实申报的行为,影响海关监管秩序。
- 违规
- 出口
- 申报出口冬装N7套装等货物涉嫌逃避军品出口许可证管理 | 2025年1月17日 | 舟山海关 | 中国-杭州海关
当事人以保税区仓储转口方式申报出口一批货物,出境关别为舟关金塘,运抵国为俄罗斯。报关单申报商品名称第一项为冬季N7套装,数量2188套,总价人民币2363040元;第二项为防水N6套装,数量1488套,总价人民币1607040元;两项商品总价共计人民币3970080元。同年9月10日,舟山海关对该票货物进行查验并取样送检。2024年11月27日,经相关部门鉴定确定上述货物属于限制类出口商品,涉嫌逃避军品出口许可证管理,需凭相关许可证出口,当事人对鉴定结果无异议。鉴于当事人无相关许可证和出口资质,上述行为构成了未经许可擅自出口管制物项的违法行为。
- 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