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口
- 申报出口一氯二氟甲烷属于危险化学品无法提供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 | 2024年12月2日 | 北仑海关 | 中国-宁波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监管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一批一氯二氟甲烷,申报商品编码为2903710000等。经海关查验并经检测,该批一氯二氟甲烷属于危险化学品,其包装容器需经海关使用鉴定,但当事人无法提供该批一氯二氟甲烷的《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经核,该批一氯二氟甲烷价值人民币586485元。另查,当事人积极配合海关查处并认错认罚。
- 违规
- 出口
- 出口涤纶布料属于管制物项未经申报 | 2024年10月31日 | 梅山海关 | 中国-宁波
当事人以市场采购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一批货物, 货物申报品名为涤纶布料等,申报编码为5407520000等。经海关查验并经鉴定,该报关单项下实际货物为涤纶布料、迷彩服套装等,其中3162件迷彩服套装、969个尼龙背包和75个橡胶棍总价为15593.93美元,均属于《军品出口管理清单》管理范畴,属于管制物项,出口需提交《军品出口许可证》。调查过程中,当事人配合海关查处违法行为,主动缴纳担保且认错认罚,按规定办理退关手续。经计核,上述涉案货物的价值为人民币11.07万元。
- 违规
- 进口
- 申报进口初级形状的聚酰胺-6再生粒子属于固体废物 | 2024年10月30日 | 北仑海关 | 中国-宁波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监管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1票初级形状的聚酰胺-6再生粒子,申报数量为26300千克,申报C&F总价为18410美元。经海关查验并经鉴定,发现该票报关单项下21370千克初级形状的聚酰胺-6再生粒子属于固体废物。2024年8月20日,海关责令当事人将上述固体废物直接退运至境外;2024年8月30日,当事人将上述固体废物退运出境。
- 违规
- 进口
- 申报进口初级形状的聚酰胺-6再生粒子属于固体废物 | 2024年11月12日 | 北仑海关 | 中国-宁波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监管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1票初级形状的聚酰胺-6再生粒子, 申报数量为27442千克,申报C&F总价为19209.4美元。经海关查验并经鉴定,发现该报关单项下21704千克货物属于固体废物。2024年9月5日,海关责令当事人将上述固体废物直接退运至境外;2024年9月21日,当事人将上述固体废物退运出境。
- 违规
- 出口
- 申报进口聚氯乙烯再生料(PVC)属于固体废物 | 2024年11月12日 | 北仑海关 | 中国-宁波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监管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1票聚氯乙烯再生料(PVC),申报数量为21507千克,申报C&F总价为11828.85美元。经海关查验并经鉴定,发现该票聚氯乙烯再生料(PVC)属于固体废物。2024年8月14日,海关责令当事人将上述固体废物直接退运至境外;2024年10月3日,当事人将上述固体废物退运出境。
- 违规
- 进口
- 申报进口再生黄铜(混合黄铜)属于固体废物 | 2024年11月21日 | 大榭海关 | 中国-宁波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一批货物, 共申报两项货物,货物申报品名均为再生黄铜(混合黄铜),申报商品编码均为7404000020,申报数量共计55126千克。经海关查验、取样及鉴定,部分货物实际为固体废物,固废重量为27000千克。2024年9月5日,大榭海关责令当事人退运该批固体废物。调查过程中,当事人配合海关查处违法行为,且认错认罚,于2024年10月4日将涉案固体废物装船退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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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口
- 申报进口可溶性聚四氟乙烯和聚全氟乙丙烯属于固体废物 | 2024年11月26日 | 大榭海关 | 中国-宁波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一批货物,共申报两项货物,货物申报品名分别为可溶性聚四氟乙烯和聚全氟乙丙烯,申报商品编码均为3904690090,申报数量均为1000千克。经海关查验、取样及鉴定,上述两项货物实际为固体废物,固废重量共2000千克。2024年9月30日,大榭海关责令当事人退运该批固体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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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口
- 出口化纤包、马甲属于管制物项未经申报 | 2024年11月26日 | 北仑海关 | 中国-宁波
当事人以市场采购监管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1票货物,申报货物共2项,申报品名为化纤包和马甲,申报总价共计60304.84美元。经海关查验并经鉴定,发现该票货物实际为5257件战术背心,军用特征明显,属《军品出口管理清单》管理范畴,属于管制物项,出口需提交《军品出口许可证》。经计核,上述战术背心的价值计人民币42.9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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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口
- 出口陶瓷板属于管制物项未经申报 | 2024年11月27日 | 北仑海关 | 中国-宁波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监管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1票陶瓷板, 申报总价为130500美元。经海关查验并经鉴定,发现该票陶瓷板军用特征明显,属《军品出口管理清单》管理范畴,属于管制物项,出口需提交《军品出口许可证》。经计核,上述陶瓷板的价值计人民币93.0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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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口
- 申报进口再生铜(3号铜米)属于固体废物 | 2024年11月29日 | 大榭海关 | 中国-宁波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一批再生铜(3号铜米),货物申报商品编码为7404000030,申报价格为616513.59美元(C&F价),申报数量为76254千克。经海关查验、取样及鉴定,部分货物实际为固体废物,固废重量为53670千克。2024年9月29日,大榭海关责令当事人退运该批固体废物。
- 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