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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迪走私刑事辩护法律服务中心
本项服务由兰迪律师事务所海关部提供,面向进出口企业、加工贸易企业及报关企业等。团队律师均具有多年律师从业经历,具有突出的专业、人才优势,具有丰富的处理海关稽查,包括海关商品归类稽查、海关价格稽查、海关保税稽查与减免税稽查以及海关稽查补征追征税款争议解决法律救济等。
服务内容
  • 辩护策略分析评估案件走向,提出并执行积极有益辩护策略。
  • 咨询应对为涉案人员提供法律咨询,消除恐惧心理,以应对办案人员问话与调查取证。
  • 纠偏防控对于涉案人员业已形成的问话笔录、签字确认等事项进行评估、分析,帮助分析、研判各种法律风险与后果,提出防控意见。
  • 核减数额(1)涉税案件。对案件涉及偷逃税款进行调查、评估,运用海关估价、商品归类、原产地规则...
    (2)非涉税案件。对与量刑有关的数量、数额、价格等进行调查、评估,从事实、证据与法律...
  • 属性调查对案件涉及国家禁止、限制类商品的法律属性进行调查、评估,从事实、证据与法律依据,提出质疑意见。
  • 罪名质疑通过对事实与证据的分析与研判,运用专业海关法律知识,从有利于涉嫌人、被告人的角度,对于案件的罪名认定提出质疑意见。
  • 争取自由争取条件、创造条件,一切以涉案人员自由为依归。
  • 无罪权衡通过对事实与证据的分析与研判,运用专业海关法律,从有利于涉嫌人、被告人的角度,对于全案是否构成犯罪及部分事实是否构成犯罪提出辩护意见。
  • 利益为大结合全案证据及指控,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疑罪、罪轻,不起诉、适用缓刑、免予刑事处罚等辩护意见。
  • 经营控制对于公司涉嫌走私的,结合案发及案件进展,提出公司经营方面的风险控制及善后事宜处理的意见。
  • (如需进一步了解我们服务详情的,可以来邮或来函索取服务产品目录及说明,邮箱info@customslawyer,电话0755-2532 7077)
    羁押场所/看守所常见问题Questions & Answer
    走私犯罪罪名及量刑表Sentencing Scale
  • 走私武器、弹药罪
  • 走私核材料罪
  • 走私假币罪
  • 走私文物罪
  • 走私贵重金属罪
  • 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
  •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
  • 走私淫秽物品罪
  • 走私废物罪
  •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 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走私制毒物品罪
  • 走私人类遗传资源罪
  • 走私武器、弹药罪
    罪名 犯罪情节 量刑及处罚 法律条文 备注
    罪名 犯罪情节 量刑及处罚 法律条文 备注
    1 走私武器、弹药罪 1、走私以压缩气体等非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枪支二支以上不满五支的;
    2、走私气枪铅弹五百发以上不满二千五百发,或者其他子弹十发以上不满五十发的;
    3、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属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使用特种车辆从事走私活动,或者走私的武器、弹药被用于实施犯罪等情形的;
    4、走私各种口径在六十毫米以下常规炮弹、手榴弹或者枪榴弹等分别或者合计不满五枚的。
    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151条、法释〔2014〕10号第1、2、3条 1、成套枪支散件以相应数量的枪支计,非成套枪支散件以每三十件为一套枪支散件计。
    2、“武器、弹药”的种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税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的有关规定确定。
    3、走私各种弹药的弹头、弹壳具体的定罪量刑标准,按照数量标准的五倍执行。走私报废或者无法组装并使用的各种弹药的弹头、弹壳,构成犯罪的,以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定罪处罚;属于废物的,以走私废物罪定罪处罚。
    4、弹头、弹壳是否属于规定的“报废或者无法组装并使用”或者“废物”,由国家有关技术部门进行鉴定。
    1、走私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枪支一支,或者以压缩气体等非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枪支五支以上不满十支的;
    2、走私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弹药,数量在该项规定的最高数量以上不满最高数量五倍的;
    3、走私各种口径在六十毫米以下常规炮弹、手榴弹或者枪榴弹等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五枚以上不满十枚,或者各种口径超过六十毫米以上常规炮弹合计不满五枚的;
    4、达到第一款第一、二、四项规定的数量标准,且属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使用特种车辆从事走私活动,或者走私的武器、弹药被用于实施犯罪等情形的。
    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走私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枪支,数量超过该项规定的数量标准的;
    2、走私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弹药,数量在该项规定的最高数量标准五倍以上的;
    3、走私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弹药,数量超过该项规定的数量标准,或者走私具有巨大杀伤力的非常规炮弹一枚以上的;
    4、达到第二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数量标准,且属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使用特种车辆从事走私活动,或者走私的武器、弹药被用于实施犯罪等情形的。
    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刑事立案后各机关的办案期限Deadline for handling cases
    公安部门立案侦查阶段
    序号 期限 原由 相关规定及备注 总共期限
    1 30日

    拘留后在3-7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

    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情形提请审查批捕期限延长至30日。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八个月零七天
    2 7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3 二个月 当事人被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4 一个月 案件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经上级检察院批准延长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5 二个月 如下情形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延长: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6 二个月 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依156条规定无法侦查终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延长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
    成功辩护案例Success Cases
    走私刑事辩护
    1 河南某公司加工贸易走私棉花案--全国首例实现将棉纱一日游税款从偷逃税 10 福建某公司走私农产品案-免予刑事处罚
    2 江苏某公司加工贸易走私棉花案--偷逃税额由5000余万,减到490余万 11 货值14亿低报价格走私石材案两嫌疑人--不起诉
    3 江苏某公司走私半导体材料案--偷逃税由5900余万,减到450余万 12 湛江某公司快件走私案--辩护意见“走私未遂”获法院认可
    4 “绿风行动”广东某公司涉税1600万大米走私案嫌疑人--不起诉 13 上海黎某走私珍珠案--辩护意见“本案系单位犯罪”获法院认可
    5 深圳某公司伪报商品品名、商品编码走私化工产品案--公诉机关撤诉不起诉 14 某香港居民走私气枪铅弹案--二审改判发还价值100多万元中港车
    6 广州某企业低报价格走私木材案--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缉私局撤案 15 深圳某水客走私案辩护意见“当事人系从犯”获得认可--判处缓刑
    7 深圳某公司低报价格走私农产品(龙眼干)案--不起诉 16 山东青岛某公司走私农产品案--减税、缓刑
    8 佛山某公司低报价格走私大理石案嫌疑人郭某--不起诉 17 浙江钱某涉嫌通过“台湾小三通”包税走私纺织机械案--不立案
    9 全国最大珍贵动物制品走私案两嫌疑人--不起诉 18 广东省某走私废物案--不起诉
    走私刑事法律法规/答疑/律师说法Laws Regulations
    委托手续办理须知Entrustment Procedures
  • 出具委托人身份证件、亲属关系证明
  • 签署刑事委托合同
  • 签署委托书
  • 我们团队Lawyer T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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