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海关总署 | 【发文字号】稽查传〔2010〕156号 |
【发布日期】2010年11月05日 | 【实施日期】2010年11月05日 |
【法律类别】完税价格 | 【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满洲里海关:
你关《关于满洲里铁路口岸进口货物中俄国境线至满洲里车站运输费用及相关费用计入完税价格的请示》(满关稽传〔2010〕84号)收悉。
经我司与关税司共同研究,认为你关应进一步详细了解企业国际贸易合同中运输费用的组成及支付等具体情况,查明铁建基金、取送车费、验关手续费是否属于国际运输相关费用。在以DAF(边境交货)方式成交,边境交货地为满洲里车站(国境站)的贸易条件下,买卖双方费用和风险的划分是以满洲里车站(国境站)为界,如买方支付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发生在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且未包含在买方实付应付价格内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定完税价格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此费用应计入进口货物完税价格。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