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94号 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管事宜》,消费者(订购人)对于已购买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不得再次销售。因此,此种做法不符合海关监管规定。具体操作可来电咨询:0755-2532 7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