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当年未能完成分配其全部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量进口,截止到9月15日又未将当年不能实现进口的配额量交还原发证机构的,其下年度分配的关税配额量将按未完成的比例相应扣减。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如需要具有正式效力的法律咨询意见,请联系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