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迪海关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复议办法》规定,海关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符合条件的,经海关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日。行政复议期间有影响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情形的,海关可以作出行政复议中止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