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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香港带金手镯超过50克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3-06-05 10:38:33  浏览:7838次
    ┃ 问题描述:
    你好,我去香港游玩给亲戚朋友购买力了一些金手镯作为馈赠礼品,回深圳入关时被发现金手镯超过50克了,请问超过50克了会被海关怎么处理?
    兰迪海关部-王亚萍:

    黄金及其制品属于国家限制进出境物品,也是限制进出口货物,个人携带黄金及其制品超过50克需向海关进行书面申报,超过自用、合理数量范围的,视同进出口货物,须以货物进出口方式进行申报,要向海关交验中国人民银行的批准件。

    旅客携带进境超出自用合理数量范围的金饰,向海关申报的,予以退运。另酌情处以罚款。除数额巨大,情节恶劣者外,一般不按走私定性处理。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法律意见。


    王亚萍 海关事务顾问 王亚萍  / 专职律师
    进出口合规、进出口争议解决、走私刑辩和出口管制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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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律师
      王亚萍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海关事务顾问,于2019年获得中国律师资格,高级企业合规师,国际认证项目管理师(PMP);

      15年欧美跨国企业供应链进出口管理经验,亚太区贸易合规管理经验;擅长全球出口管制应对,贸易市场准入准出,亚太区海关进出口合规审查;

      2022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深耕于走私犯罪辩护、海关稽查应对和海关行政处罚处理等专门领域,曾多次跟随团队律师参与办理重大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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