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律师答疑 > 海关估价
    协助费计入进口货物完税价格时如何确定其计入的价值?
    发布时间:2023-06-12 11:04:17  浏览:414次
    ┃ 问题描述:
    我司在进口化工品的过程中,向境外供货商提供了部分辅助材料,是免费的,请问这部分如果要计入完税价格的话,如果确定应当计入的价值呢?
    兰迪海关部-孙国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第十二条,在根据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确定应当计入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货物价值时,应当按照下列方法计算有关费用:(一)由买方从与其无特殊关系的第三方购买的,应当计入的价值为购入价格;(二)由买方自行生产或者从有特殊关系的第三方获得的,应当计入的价值为生产成本;(三)由买方租赁获得的,应当计入的价值为买方承担的租赁成本;(四)生产进口货物过程中使用的工具、模具和类似货物的价值,应当包括其工程设计、技术研发、工艺及制图等费用。如果货物在被提供给卖方前已经被买方使用过,应当计入的价值为根据国内公认的会计原则对其进行折旧后的价值。请结合具体情况进行调研、分析、判断。

    以上回复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法律意见。

    孙国东 责任律师 孙国东  / 兰迪深圳主任
    走私刑辩律师,进出口企业刑事合规,海关争议解决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当前律师
      孙国东
       孙国东律师执业证14403200110438891
      孙国东律师执业于上海兰迪(深圳)律师事务所,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兰迪深圳主任。十五年海关工作经历,二十三年律师执业经历。首创“海关律师”,2006年创办“海关律师网”(https://www.customslawyer.cn/),并组建海关法律服务团队。兰迪海关法律服务一体化团队创始人。深圳市进出口商会首席关务专家。        孙律师专注于海关、进出口领域法律服务,包括走私刑事辩护、逃避商检罪刑事辩护、骗取出口退税罪刑事辩护、海关行政处罚争议、关税争议解决、进出口企业合规等。
      1986年7月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律系
      中国律师执业资格。
      深圳市进出口商会“首席关务专家”。2006年创办“海关律师网”
      (https://www.customslawyer.cn/)、编纂“海关法库”,形成完整的海关与外贸法律体系。
      著述:《海关估价与纳税争议》 (与陈兵合著,于2024年1月由中国海关出版社出版发行); 《走私刑事辩护文 集》 (第一集、第二集);数百篇专业文章。
      中文、英文
      电话/微信: +8613902467641
      邮箱:sgd@customslawyer.cnguodong sun@landinglawyer.com
      法律服务
      海关估价专业律师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