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律师答疑 > 海关估价
    公司内部转移定价需要申报存在特殊关系吗?
    发布时间:2023-09-06 09:46:32  浏览:379次
    ┃ 问题描述:
    我司向国外内部分公司采购零部件,其价格按公司规定采用内部转移定价策略,只按标准成本定价,未有一定比例的利润加成。请问在海关进口如实申报时,特殊关系填报“是”,价格影响填报“是”,是否会导致海关对价格构成的疑问,分公司没有利润加成是否不合规?
    兰迪海关部-王亚萍:

    你好,根据描述和《报关单填制规范》的规定,进口报关单上“特殊关系确认”填制“是”,“价格影响确认”填制“是”,根据审价办法的规定,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是指卖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该货物时买方为进口该货物向卖方实付、应付的,并且按照规定调整后的价款总额,包括直接支付的价款和间接支付的价款。贵司转移定价只包括产品成本,未包括合理的利润,需向海关主动补税。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法律意见。


    王亚萍 海关事务顾问 王亚萍  / 专职律师
    进出口合规、进出口争议解决、走私刑辩和出口管制
  • 标签:
  • 转移定价
  •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当前律师
      王亚萍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海关事务顾问,于2019年获得中国律师资格,高级企业合规师,国际认证项目管理师(PMP);

      15年欧美跨国企业供应链进出口管理经验,亚太区贸易合规管理经验;擅长全球出口管制应对,贸易市场准入准出,亚太区海关进出口合规审查;

      2022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深耕于走私犯罪辩护、海关稽查应对和海关行政处罚处理等专门领域,曾多次跟随团队律师参与办理重大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案件。


      联系电话:136 0174 4628(同微信)

      邮箱:yaping.wang@landinglawyer.com

      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