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疫准入常规情况下包括如下六个步骤:
1.准入申请,未获准入的动植物及其产品首次进境前,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官方主管部门应向海关总署提出书面准入申请。
2.开展风险分析,海关总署对拟输出国官方发放调查问卷,告知申请国家或者地区官方主管部门需提供的技术资料,并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开展风险分析,根据结果决定是否需实施境外实地评估。
3.境外实地评估,对需实施境外实地评估的动植物及其产品,海关总署选派专家,组成实地评估工作组开展境外实地评估,实地评估工作组根据拟输出国官方生物安全管理水平及产品生物安全控制水平形成评估报告。
4.开展双边磋商,在风险分析和实地评估的基础上,海关总署与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官方主管部门开展磋商,共同确定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要求以及官方证书样本,根据需要签署双边协定书或者备忘录等。
5.发布准入公告,完成准入程序的进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海关总署发布准入公告。
6.回顾性审查,海关总署按照双方协商一致的检疫要求,定期或者不定期开展对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官方监管体系及境外注册登记企业的回顾性审查,确保输华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持续安全和质量保证。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法律意见。
海关事务顾问 王亚萍 / 专职律师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海关事务顾问,于2019年获得中国律师资格,高级企业合规师,国际认证项目管理师(PMP);
15年欧美跨国企业供应链进出口管理经验,亚太区贸易合规管理经验;擅长全球出口管制应对,贸易市场准入准出,亚太区海关进出口合规审查;
2022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深耕于走私犯罪辩护、海关稽查应对和海关行政处罚处理等专门领域,曾多次跟随团队律师参与办理重大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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