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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货物进入保税区被鉴定为废物,也算走私吗?
    发布时间:2023-10-30 16:24:55  浏览:342次
    ┃ 问题描述:
    您好,我公司采购了一批设备,为了方便我公司打算进入保税区暂存再出口到其他地区,结果在保税区被海关查验说是废物,现在要处罚我们,我是不打算进口的,我只是暂存,这个也要罚我吗?
    兰迪海关部-费云:

    你好,我国于2021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固体废物。禁止我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这里的禁止包括进入保税区。此外,根据综合保税区的管理规定,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国家禁止进口、出口的货物、物品不得在综合保税区与境外之间进、出。因此,即便是存在在保税区,如若货物被认定为固体废物,同样涉嫌违法违规,可能被海关处罚。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费云 责任律师 费云  / 兰迪海关部
    走私刑辩律师、关税争议解决、海关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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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费云

      兰迪海关部成员,专职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美国特拉华法学院法律硕士(LLM),高级企业合规师。曾参与西南政法大学国际化人文特色智库项目,中美贸易摩擦问题研究项目等。2020 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专注于走私刑事辩护、海关行政争议解决、商品归类、海关估价、进出口贸易合规、企业合规、跨境电商等法律服务。跟随指导律师办理多起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海关与涉外行政案件;多次参与为客户进出口贸易中的疑难问题出具法律意见,提供解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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