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法库 > 国家产业(商品)贸易政策 > 化工化学品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9-2010年度麻黄素类易制毒化学品出口企业核定工作的通知(商办产函[2008]134号)
    发布时间:2008-10-17 06:46:00  来源:  浏览:2089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和《麻黄素类易制毒化学品出口企业核定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商务部将开展2009-2010年度麻黄素类易制毒化学品出口企业核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企业按照《麻黄素类易制毒化学品出口企业核定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于2008年10月25日前将申请文件报所属省级商务主管部门。
      二、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所属企业的申报组织工作,在对本辖区企业申报文件进行初审后,请于2008年11月10日前将初审意见及申请文件报送商务部(产业司)。
      三、商务部(产业司)将会同有关部门对申报企业进行核定,并将于2008年12月20日前以公告形式公布2009-2010年度麻黄素类易制毒化学品出口企业名单。
      商务部产业司联系人:封光、吴茜
      联系电话:010-65197559、65197323
      特此通知
                                  
    商务部办公厅
                                二零零八年十月九日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法律服务
      热点推荐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