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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商检局关于供港生食鱼类、贝类检验出证有关事宜的通知国检检函[1997]172号
    发布时间:1997-06-19 06:00:00  来源:  浏览:2018次
    国家商检局关于供港
     生食鱼类、贝类检验出证有关事宜的通知
     (国检检函[1997]172号 一九九七年七月二十一日)

    各直属商检局:
      香港卫生署致函国家商检局要求对输港供生食的冷冻、冰鲜鱼类、贝类出具“毋需烹煮便可供食用”的证明。现将香港卫生署供生食鱼类、贝类微生物含量标准随文下达,请各局按此标准严格检验把关(贝类应加验贝类毒素DSP、PSP),经检验合格方准输港,并在原供港卫生证书内容里加注“该批货物毋须烹煮便可食用”字样。
      附件一、生吃蚝微生物含量标准
        二、刺身及寿司微生物含量标准

    附件一
                 生吃蚝微生物含量标准

      细菌总数:10的5次方个/g肉
      大肠埃希氏菌:3个/g肉
      致病菌:不含有

    附件二
                刺身及寿司微生物含量标准

    ┌────────────────┬─────┬───────┬──────┬─────┐
    │           级    │  甲  │  乙    │  丙   │  丁  │
    │                ├─────┼───────┼──────┼─────┤
    │              别 │  满意 │ 可接受   │ 不满意  │不可接受/│
    │ 准  则           │     │       │      │ 存在危险│
    │                ├─────┴───────┴──────┴─────┤
    │                │ 细菌含量:以每克食物样本计算(除特别指定外)    │
    ├────────────────┴──────────────────────────┤
    │ 指标性细菌                                     │
    ├───────┬────────┬─────┬───────┬──────┬─────┤
    │(1)细菌总含量 │  (a)(i)寿司 │     │       │      │     │
    │       │  (ii)鱼肉片及│ │       │  鱼卵刺身  │次方   │10的6次方   │次方    │     │
    │       ├────────┼─────┼───────┼──────┼─────┤
    │       │(b)鱼肉片及鱼卵 │ │       │  之外的刺身 │次方   │10的7次方   │次方    │     │
    ├───────┴────────┼─────┼───────┼──────┼─────┤
    │  (2)埃希氏大肠杆菌(总数)   │  │                │     │       │次方    │次方   │
    ├────────────────┴─────┴───────┴──────┴─────┤
    │  致病菌                                      │
    ├────────────────┬─────┬───────┬──────┬─────┤
    │  (1)沙门氏菌         │ 不得检出│ 不适用   │ 不适用  │  检出 │
    │                │(在25克) │       │      │ (在25克)│
    ├────────────────┼─────┼───────┼──────┼─────┤
    │  (2)金黄色葡萄球菌      │  │                │     │       │次方    │次方   │
    ├────────────────┼─────┼───────┼──────┼─────┤
    │  (3)志贺氏杆菌*       │ 不得检出│ 不适用   │ 不适用  │  检出 │
    │                │(在25克) │       │      │ (在25克)│
    ├────────────────┼─────┼───────┼──────┼─────┤
    │  (4)副溶血性弧菌*      │  │                │     │       │次方    │次方   │
    └────────────────┴─────┴───────┴──────┴─────┘

      *有需要进进行化验(蔬菜类:验志贺氏杆菌,海产类:验副溶血性弧菌)

      “刺身”(sashimi)指成分为供不经烹煮而食用的海洋鱼鱼肉片、软体类动物
    、甲壳类动物、鱼卵或其他海鲜的食物;
      “寿司”(sushi)指成分为经捏或压成形的熟饭并加有醋及配料的食物,这些
    食物有或没有用海苔包裹,通常以小块形式进食,而有关配料是放在饭团的上面或中间,其成分包括经烹煮的、不经烹煮的或以醋淹渍的海鲜、海洋鱼或介贝类水产动物的卵、蔬菜、经烹煮的肉类和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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