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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关于联合国援助我国小麦进口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39号
    发布时间:2002-06-24 06:00:00  来源:  浏览:1699次
    财政部关于联合国援助我国小麦进口税收问题的通知
     (2002年8月26日 财税[2002]139号)

    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批准,对联合国世界粮食计划署援助我国广西、安徽、陕西、湖北、湖南、四川、重庆、青海和贵州省(区、市)的27,677吨加拿大小麦和30000吨澳大利亚小麦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并按财政部《关于世界粮食计划署援助商品处理方式和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54号)的精神办理这批进口小麦的有关事项。
      请通知相关地方海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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