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 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带出及复运回国有关的设备材料和劳务人员生活物资办理海关手续问题的通知
〔1987〕署货字第627号
广东分署,各局、处级海关:
经与经贸部商定,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经贸部批准的从事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等业务的公司带出国外承包工程和国外企业所需的国产设备材料和施工机具及外派劳务人员部分公用生活物资,按对外签订的承包工程合同和国外企业批准证书规定的实际需要, 向海关办理出口手续。为此, 上述设备物资出口时, 海关凭各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名单见附件)填写的出口货物报关单(一式三份)验放, 对国家规定实行许可证管理的物资, 海关凭出口许可证验放。上述设备、物资如复运回国, 海关凭公司填写的进出口报关单和出口时经海关签印的出口货物报关单验放。未列入附件的公司不得照此通知办理。
海关总署
1987年6月18日
附件
各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
中国公路桥梁工程公司
中国土木工程公司
中国湾港工程公司
中国成套设备出口公司
中国水利电力对外公司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
中国机械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总公司
中国化工建常总公司
中国农牧渔业国际合作公司
中国地质勘探和打井工程公司
中国万宝工程公司
中国轻工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中国林业国际合作公司
中国船舶工业贸易公司
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公司
中国中原对外工程咨询公司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对外工程公司
中国四川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中国江苏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中国吉林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中国黑龙江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中国辽宁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中国天津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中国福建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中国广东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中国安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中国河北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中国湖北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中国山西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中国河南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中国江西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中国云南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中国湖南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中国重庆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中国上海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中国北京国际经济合作公司
中国山东国际经济合作公司
华秦国际经济合作公司
中国建材工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中国纺织工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中国甘肃国际经济技术告作公司
中国海员对外技术服务公司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公司
中国国际工程和材料公司
中国武汉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中国贵州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中国大连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中国通信建设对外工程公司
中国沈阳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中国瑞宝开发公司
中国电子进出口公司
中国宁厦伊斯兰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中国哈尔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中国广西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中国长城工业公司
中国内蒙古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中国煤炭海外开发公司
国华国际工程承包公司
中国华龙国际劳务合作公司
光大国际劳务合作公司
中国水产联合总公司
中国广州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中国烹饪技术劳务出口公司
中国地震与建设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