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草案)》(以下简称电子签名法)已经
一、电子申报是“三电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企业的有效方式,自推广应用以来取得了良好效果。凭电子密钥开展电子申报的各项工作有利于电子签名法实施后电子申报业务的顺利进行,有利于加强对报检单位的监管和维护企业的切身利益,更有利于检验检疫业务系统的信息安全。各局对此应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有关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凭电子密钥办理电子申报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由总局信息中心和信城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负责。
三、办理电子申报的企业,必须在总局的电子业务平台注册,同时申请电子密钥。
四、各企业端软件商应于
五、有关电子业务平台注册和申请电子密钥的事宜,与信城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联系。
联系方式:北京信城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010-65889922;
上海信城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021-63917160;
广州信城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020-38497007;
深圳信城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0755-3336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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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0四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