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商务部 | 【发文字号】2019年第54号 |
【发布日期】2019年11月25日 | 【实施日期】2019年11月26日 |
【法律类别】反补贴 | 【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商务部公告2019年第54号 关于7-苯乙酰氨基-3-氯甲基-4-头孢烷酸对甲氧基苄酯反补贴案的延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的规定,2018年11月26日,商务部发布年度第91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7-苯乙酰氨基-3-氯甲基-4-头孢烷酸对甲氧基苄酯进行反补贴立案调查。
鉴于本案情况复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商务部决定将本案的调查期限延长6个月,即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2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