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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11号(关于关闭广东佛山、肇庆铁路口岸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22 21:40:45  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浏览:1538次
    【发布部门】海关总署 【发文字号】公告2021年第111号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15日 【实施日期】2021年12月22日
    【法律类别】海关综合 【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11号

    (关于关闭广东佛山、肇庆铁路口岸的公告)

    2021年12月15日,国务院批准关闭广东佛山、肇庆铁路口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两个口岸关闭。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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