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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口木柄锹侵犯“TOMBO及图形”商标专用权天津新港海关行政处罚案
    发布时间:2022-01-30 15:21:15  作者:海关总署网站  浏览:773次

    当事人于2021年6月25日向天津新港海关申报出口木柄锹到沙特阿拉伯。 经海关查验并经权利人确认,实货中有13284把木柄锹侵犯”TOMBO及图形“商标专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没收侵权货物,并罚款1.1万元。

                             2021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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