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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从过外邮寄手机进境时,购买价折算人民币大概9000块,会因为价值太高被海关扣住吗?谢谢!答: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的规定,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
日期:2016-11-18 13:33:17   阅读:2779次   所属:海关律师答疑
标签: 邮寄  /  手机  /  征税
问:您好,我听说个人从国外携带个人物品进境有5000元的免税额度,那是不是意味着我从香港买的价值未超过5000元的手机就不用交税了?谢谢。...
日期:2016-11-14 10:01:57   阅读:4207次   所属:海关律师答疑
标签: 国外购买  /  手机  /  征税
问:公司是保科区内的加工贸易企业,在进口一批设备进区供企业使用时,因工作人员疏忽办理了进口缴税,现在想申请退还,请问海关允许吗?...
日期:2016-11-14 10:00:47   阅读:2127次   所属:海关律师答疑
标签: 保税区  /  机器设备  /  征税  /  退还
问:因为不想出邮费,和朋友一起将从日本购买的化妆品拼箱邮寄进境,请问有可能会被海关征税吗?答: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的规定,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
日期:2016-11-09 15:02:03   阅读:1417次   所属:海关律师答疑
标签: 国外  /  邮寄  /  物品  /  征税
问:因为不想出邮费,和朋友一起将从日本购买的化妆品拼箱邮寄进境,请问有可能会被海关征税吗?答: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的规定,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
日期:2016-11-09 09:31:14   阅读:1316次   所属:海关律师答疑
标签: 国外  /  邮寄  /  物品  /  征税
问:您好,去国外旅游带了一套高尔夫球具回来,请问进境时会被征税吗?答: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54号的规定,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
日期:2016-11-08 10:35:43   阅读:1635次   所属:海关律师答疑
标签: 国外  /  高尔夫球具  /  进境  /  征税
问:看到海关宣传的新闻,说从香港带一台iphone7也是要征税15%的,说手机是20种必须征税的商品,无论多少都是要征税的,而且据说也是长期都这么执行的,只不过iphone7出来后,执行更严格了。请问这项规定是否与海关的行李物品规定冲突?答:根据现行有效的《国务院批转关税税则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二步清理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减免规定的意见的通知》(国发〔1994〕64号),从1995年1月1日起,无论任何贸易方式、任何地......
日期:2016-09-21 11:50:38   阅读:1938次   所属:海关律师答疑
标签: 征税  /  手机  /  违法
问:在香港自己买了台iphone7,自己用的,过关时被海关查问,说不退运就征税。我是去香港旅游购物的,退运不是相当于放弃手机。我对此不服必须复议吗?答:根据《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复议办法》,如果对海关作出的征税决定不服,属纳税争议,适用复议前置程序,你须先提出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再到法院提起诉讼。...
日期:2016-09-20 10:27:58   阅读:1414次   所属:海关律师答疑
标签: 征税  /  复议  /  手机
问:现在刚出Iphone7手机,因为有香港的通行证,想去香港帮同事带回几台进来,请问入关的时候需要向海关缴纳关税吗?谢谢答: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54号的规定,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
日期:2016-09-20 10:27:06   阅读:1484次   所属:海关律师答疑
标签: Iphone7  /  手机  /  进境  /  征税
问:您好,我司准备进口外国供应商无偿赠送的一批新产品用于市场推广,据说这种情况也是要征税的,请问没有成交价格,如何计税?是否以海关定价为准?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不存在成交价格的进口货物,海关与纳税义务人进行价格磋商后,按该办法第六条确定的方法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日期:2016-09-07 09:47:26   阅读:1389次   所属:海关律师答疑
标签: 外商赠送  /  价格  /  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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