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加工贸易内销未及时办理海关手续,被海关立案处罚后,因为又发现有其他情况要作为走私处理,现在已经到了法院,之前交了罚款50万,请问这个到了判决后,如果有罚金,是否按一半折抵罚金?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法律并未规定有折抵比例,应当按1:1折抵。延伸阅读:一、关于行政罚款与刑事罚金的区别:罚款是行政处罚......
日期:2017-11-07 10:02:03 阅读:1693次 所属:海关律师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