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暑假去美国玩住一个月,回来时打算带部在美国购买的iphone7自用,已经拆封且有照片、歌、信息等,请问需要交税吗?答: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54号,一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
日期:2017-06-01 11:08:39 阅读:4702次 所属:海关律师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