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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淘宝非现货海外代购问题
    提问时间:2022-08-27 20:14:59  提问用户:137****3873  浏览:261次

    用户提问:

    我有一个淘宝店,专做日本鞋子类商品代购,每件商品都是非现货,就是客户在淘宝店下单后,再由我在境外网站进行购买商品,然后通过转运公司直接邮寄给客户,中间不存在二次转卖,没有套用任何人的个人信息,不囤货,每次发给一个客户均直邮一双鞋,价值一般在300-600左右,请问这个流程合不合法?为了方便操作,在转运公司网站填写日本EMS预发面单(实际面单是由转运公司填写,我只在网站上填写预发信息)类型,种类,数量都写数字1(后由转运公司更改),金额在转运公司的指导下一直填写3000日元,请问这会产生什么后果,构成走私罪吗?

    海关律师回答:

    直邮给客户若只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问题不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邮件进境物品需按实际价格如实填报,3000日元低于300-600人民币,您在知情并默认转运公司操作行为达到一定金额会有构成走私的风险,实际是否构成走私罪还要多方考虑其他因素,团队处理过多次此类型案件,欢迎致电:0755-25327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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