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在线互动 > 详情
    代购走私问题
    提问时间:2022-08-30 21:13:37  提问用户:137****3873  浏览:225次

    用户提问:

    我在淘宝进行个人日本非现货代购5年,一直以来都是通过转运公司,用EMS直接发给客户,面单上的金额一直是填的比较少,请问我不作为纳税义务人,是否构成走私罪?EMS快递面单的金额是否作为纳税的依据?因为客户作为纳税义务人,如果被海关查税,会有短信通知,由客户进行自主申报,一般我都是会提供真实的网站截图协助申报。

    海关律师回答:

    这个问题要具体到案情本身(操作流程、物流、资金、关系等)才能回复,请打咨询电话0755-2532 7077。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