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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机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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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机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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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加强
旧机电
产品进口管理的补充通知(〔1998〕外经贸机电发第555号)
注:该规定已被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令2008年第7号 关于发布《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所废止关于加强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的通知》(国经贸机〔1997〕877号)以来,旧机电产品进口无序的情况得到有效遏制,对保护环境,保障人民健康和生产安全,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现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执行情况,做如下补充通知: 一、为加强对重点旧机电产品的管理,对涉及生产安全(压力容器类)、人身安全(电器、医疗设备类...
日期:1998-10-05 08:52:00
阅读:2781次
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国家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关于
旧机电
产品进口和商品检验的有关规定国检检联〔1998〕26号
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国家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 关于旧机电产品进口和商品检验的有关规定 (国检检联〔1998〕26号 1998年2月8日)各地区商检局,各地区、各部门机电办: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联合发出的“关于加强旧机电产品管理的通知”精神,保护环境,保障人民健康和生产安全,现就旧机电产品进口和商检的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一、...
日期:1998-06-20 06:00:00
阅读:2367次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加强
旧机电
产品进口管理的补充通知〔1998〕外经贸机电发第555号
注:该规定已被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令2008年第7号 发布《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取代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关于加强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的补充通知 (〔1998〕外经贸机电发第55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外经贸部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配额许可证事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各直属商检局,各地区、部门机电产品进口办公室: 国家经...
日期:1998-06-20 06:00:00
阅读:2226次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关于加强
旧机电
产品进口管理的通知(国经贸机[1997]877号)
注:该规定已被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令2008年第7号 关于发布《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所废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经贸委(经委、计经委)、外经贸委(厅、局)、外经贸部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配额许可证事务局、广东海关分署、各直属海关、各直属商检局,国务院各部门: 近几年来,旧机电产品进口量越来越多,一些产品如旧的液压挖掘机、船用柴油机、医用X射线断层检查仪(CT)、医用X光诊断仪等的进口,...
日期:1997-12-22 08:48:00
阅读:2362次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海关总署 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关于加强
旧机电
产品进口管理的通知国经贸机[1997]877号
注:该规定已被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令2008年第7号 发布《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取代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海关总署 国家 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关于加强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的通知 (国经贸机[1997]87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经贸委(经委、计经委)、外经贸委(厅、局)、外经贸部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配额许可证事务局、广东海关分署、各直属海关、各直属商检局,国务院各部...
日期:1997-06-19 06:00:00
阅读:2214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3年第53号进口
旧机电
产品检验监督程序规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3年(第53号)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程序规定 《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程序规定》已经2003年7月24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 局长 李长江 二00三年八月十八日 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程序规定第一章 总则 第一...
日期:1970-01-01 08:00:00
阅读:42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海关总署等关于重申进口
旧机电
产品有关管理规定的通知(国质检联〔2001〕42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海关总署等关于重申进口旧机电产品有关管理规定的通知(国质检联〔2001〕42号) 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厅、局),外经贸部驻各地特派员办公室,配额许可证局,各地区、部门机电产品进口办公室: 自2000年下半年以来,一些外商投资企业以“外商无偿提供”等名义,逃避进口许可证管理和检验检疫,有的甚至将废旧...
日期:1970-01-01 08:00:00
阅读:4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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