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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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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您搜索到关于【
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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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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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商业银行办理
黄金
进出口收付汇有关问题的通知(汇综发〔2012〕85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居;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 为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办理黄金进出口业务,便利商业银行的黄金进出口收付汇,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商业银行按照以下规定凭相关单证对外付汇: (一)对于已持有进口货物报关单正本的,商业银行应凭进口货物报关单正本和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黄金进出口凭证(银行付汇专用联),按货到汇款结算方式办...
日期:2012-05-03 00:00:00
阅读:2330次
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69号 关于对进口粗铜中所含的
黄金
价值部分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非
黄金
价值部分仍照章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
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69号 关于对进口粗铜中所含的黄金价值部分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非黄金价值部分仍照章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经国务院批准,自2009年11月1日起,对进口粗铜中所含的黄金价值部分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非黄金价值部分仍照章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享受上述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粗铜仅指归入税则号列74020000项下的锭状未精炼铜。二、进口锭状未精炼铜的进口货物收货人,需在相关货物申报进...
日期:2009-10-30 14:49:19
阅读:2473次
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13号 将
黄金
表壳、
黄金
表带纳入
黄金
及其制品进出口管理范围
为加强黄金及其制品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国发〔1983〕95号文印发)有关规定,现将黄金表壳、黄金表带纳入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管理范围。 一、自2008年8月1日起,将黄金表壳(按重量计含金量在80%及以上)、黄金表带(按重量计含金量在80%及以上)纳入《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管理商品目录》。 二、黄金表壳海关商品编号为9111100010;黄金表带海关商品编号为9113100010。 三、列入《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管理商...
日期:2008-07-24 06:56:00
阅读:2244次
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3号 关于
黄金
及其制品进出口准许事宜
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3号 关于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准许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国发〔1983〕95号文印发)有关规定,现就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准许事宜公告如下: 列入《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管理商品目录》(见附件1)的货物进出口通关时,海关凭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或其授权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签发的《中国人民银行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准许证》(见附件2),办理验放手续。 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及其他海关特...
日期:2008-01-21 17:28:26
阅读:2465次
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公告2008第3号 发布《
黄金
及其制品进出口管理商品目录》及
黄金
及其制品进出口准许事宜
列入《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管理商品目录》(见附件1)的货物进出口通关时,海关凭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或其授权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签发的《中国人民银行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准许证》(见附件2),办理验放手续。
日期:2008-01-21 00:00:00
阅读:3281次
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60号 关于进口镍矿砂、钴矿砂、锑矿砂及它们的精矿享受
黄金
伴生矿税收优惠政策
2003年,为贯彻国务院关于黄金体制改革的决定要求,海关总署发布了关于免征进口黄金(含标准黄金)和黄金矿砂(含伴生矿)进口环节增值税的公告(海关总署2003年第29号公告)。其中明确黄金伴生矿仅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中税则号列26030000(铜矿砂及其精矿)的黄金伴生矿,同时作出了相关管理规定。2007年3月,海关总署发布了2007年第14号公告,明确进口税则号列26070000项下的铅矿砂及其精矿,也可以享受黄金伴生矿税...
日期:2007-11-26 08:59:00
阅读:2467次
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60号 关于进口镍矿砂、钴矿砂、锑矿砂及它们的精矿享受
黄金
伴生矿税收优惠政策
2003年,为贯彻国务院关于黄金体制改革的决定要求,海关总署发布了关于免征进口黄金(含标准黄金)和黄金矿砂(含伴生矿)进口环节增值税的公告(海关总署2003年第29号公告)。其中明确黄金伴生矿仅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中税则号列26030000(铜矿砂及其精矿)的黄金伴生矿,同时作出了相关管理规定。2007年3月,海关总署发布了2007年第14号公告,明确进口税则号列26070000项下的铅矿砂及其精矿,也可以享受黄金伴生矿税...
日期:2007-11-26 08:58:00
阅读:1890次
海关总署关于恢复对
黄金
及其饰品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有关问题的通知(署监发[2006]313号)
海关总署关于恢复对黄金及其饰品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有关问题的通知(署监发[2006]313号)广东分署,天津、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院校: 近接《深圳海关关于对出口含金产品有关出口退税问题的请示》(深关审[2006]252号)。经研究并商国家税务总局,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2000年8月15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配售出口黄金有关税收规定的通知》中“对出口黄金及出口金饰品的黄金原料部分不...
日期:2006-06-28 06:00:00
阅读:2083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海关总署关于恢复对
黄金
及其饰品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国税函[2006]81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海关总署关于恢复对黄金及其饰品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国税函[2006]814号2006-08-22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解决部分出口企业出口含金成份产品无法办理免税手续的问题,经协商,海关总署最近下发了《海关总署关于恢复对黄金及其饰品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有关问题的通知》(署监发〔2006〕313号)。现将署监发〔2006〕313号文件转发给...
日期:2006-06-28 06:00:00
阅读:1822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海关总署关于恢复对
黄金
及其饰品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国税函[2006]81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海关总署关于恢复对黄金及其饰品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国税函[2006]814号2006-08-22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解决部分出口企业出口含金成份产品无法办理免税手续的问题,经协商,海关总署最近下发了《海关总署关于恢复对黄金及其饰品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有关问题的通知》(署监发〔2006〕313号)。现将署监发〔2006〕313号文件转发给...
日期:2006-06-28 0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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