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27号规定,企业应当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完成完整申报,办理缴纳税款等其他通关手续。超过规定时限未向海关申报的,海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征收进口货物滞报金办法》征收滞报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