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货中心仓模式”是指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模式下,跨境电商企业境内代理人或其委托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仓储企业,可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设置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退货专用存储地点,将退货商品的接收、分拣等流程在原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开展的海关监管制度。
退货中心仓模式实现了运营成本集约化,减轻了企业资金和人力成本负担。2020年,“退货中心仓模式”被纳入国务院发布的37项改革试点之一。2021年9月10日,海关总署正式发布了《关于全面推广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退货中心仓模式的公告》。
“退货中心仓模式”适用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开展的跨境电子商务网购保税零售进口(监管方式代码1210)商品的退货。申请设置退货中心仓并据此开展退货管理业务的退货中心仓企业,其海关信用等级不得为失信企业。
退货中心仓企业开展退货业务时,应划定专门区位,配备与海关联网的视频监控系统,使用计算机仓储管理系统对退货中心仓内商品的分拣、理货等作业进行信息化管理,并按照海关规定的方式与海关信息化监管系统联网,向海关报送能够满足监管要求的相关数据,接受海关监管。
退货中心仓企业应当建立退货流程监控体系、商品溯源体系和相关管理制度,向海关如实申报并接受监管,积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退货中心仓企业应注重安全生产,做好退货风险防控,从退货揽收、卡口入区域、消费者管理等方面完善管理制度,规范操作,遵守区域管理制度并配合海关强化对退货中心仓内商品的实货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