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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营业执照时能同步办理海关《进出口收发货人备案证书》吗?
    发布时间:2022-12-07 16:09:17  浏览:610次
    ┃ 问题描述:
    你好,办理营业执照时能同步办理海关《进出口收发货人备案证书》吗?
    兰迪海关部-王亚萍:

    你好,根据“多证合一”改革实施后,海关证书与营业执照可同步在市场监管部门申请。


    根据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3号《关于报关单位备案全面纳入“多证合一”改革的公告》,申请人办理市场监管部门市场主体登记时,需要同步办理报关单位备案的,应按照要求勾选报关单位备案,并补充填写相关备案信息。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多证合一”流程完成登记,并在市场监管总局层面完成与海关总署的数据共享,企业无需再向海关提交备案申请。“多证合一”改革实施后,企业未选择“多证合一”方式提交申请的,仍可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提交报关单位备案申请。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的法律意见。


    王亚萍 海关事务顾问 王亚萍  / 专职律师
    进出口合规、进出口争议解决、走私刑辩和出口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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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亚萍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海关事务顾问,于2019年获得中国律师资格,高级企业合规师,国际认证项目管理师(PMP);

      15年欧美跨国企业供应链进出口管理经验,亚太区贸易合规管理经验;擅长全球出口管制应对,贸易市场准入准出,亚太区海关进出口合规审查;

      2022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深耕于走私犯罪辩护、海关稽查应对和海关行政处罚处理等专门领域,曾多次跟随团队律师参与办理重大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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