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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采购监管方式不适用的商品目录范围
    发布时间:2023-02-13 10:14:43  浏览:451次
    ┃ 问题描述:
    你好,请问市场采购监管方式不适用哪些禁止限制出口的商品?
    兰迪海关部-王亚萍:

    根据《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 外汇局关于加快推进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工作的函(商贸函[2022]479号)》不适用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的商品目录范围包括如下:

    一、《禁止出口货物目录》;

    二、《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

    三、《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

    四、《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

    五、《精神药品品种目录》;

    六、《麻醉药品品种目录》;

    七、《进出口农药管理目录》;

    八、《兴奋剂目录》;

    九、《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管理商品目录》;

    十、《中国严格限制进出口的有毒化学品目录》;

    十一、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和非医用口罩(暂停)。


    王亚萍 海关事务顾问 王亚萍  / 专职律师
    进出口合规、进出口争议解决、走私刑辩和出口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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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亚萍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海关事务顾问,于2019年获得中国律师资格,高级企业合规师,国际认证项目管理师(PMP);

      15年欧美跨国企业供应链进出口管理经验,亚太区贸易合规管理经验;擅长全球出口管制应对,贸易市场准入准出,亚太区海关进出口合规审查;

      2022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深耕于走私犯罪辩护、海关稽查应对和海关行政处罚处理等专门领域,曾多次跟随团队律师参与办理重大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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