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律师答疑 > 通关监管
    进口化妆品含濒危物种未提供许可证会有什么后果?
    发布时间:2023-02-20 18:06:23  浏览:388次
    ┃ 问题描述:
    您好,我公司进口的一批黄金水光面膜,海关查验认为含有濒危物种,要求提供《濒危物种允许进口证明书》,请问这种情况不提供证明书会怎么样?
    兰迪海关部-费云: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的规定,进出口货物的品名、税则号列、数量、规格、价格、贸易方式、原产地、启运地、运抵地、最终目的地或者其他应当申报的项目未申报或者申报不实的,影响国家许可证件管理的,处货物价值5%以上30%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如果贵司进所述进口过程中未提供或无法提供许可证书,可能会被行政处罚。如果是明治应当要提交许可证而不提供或者采用伪报等方式故意逃避许可证件,则有涉嫌走私的风险。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费云 责任律师 费云  / 兰迪海关部
    走私刑辩律师、关税争议解决、海关行政处罚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当前律师
      费云

      兰迪海关部成员,专职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美国特拉华法学院法律硕士(LLM),高级企业合规师。曾参与西南政法大学国际化人文特色智库项目,中美贸易摩擦问题研究项目等。2020 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专注于走私刑事辩护、海关行政争议解决、商品归类、海关估价、进出口贸易合规、企业合规、跨境电商等法律服务。跟随指导律师办理多起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海关与涉外行政案件;多次参与为客户进出口贸易中的疑难问题出具法律意见,提供解决途径。

      联系电话:18875129023

      电子邮箱:yun.fei@landinglawyer.com

      执业证号:14403202211417186


      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