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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步申报”通关模式下什么时候可以提离货物?
    发布时间:2023-12-16 19:59:57  浏览:196次
    ┃ 问题描述:
    我司委托报关行做报关单两步申报,货物什么时候可以提离?
    兰迪海关部-王亚萍:

    你好,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27号《关于开展“两步申报”改革试点的公告》的规定, 在“两步申报”通关模式下,第一步,企业概要申报后经海关同意即可提离货物;第二步,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完整申报。

    以上回答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的法律意见。


    王亚萍 海关事务顾问 王亚萍  / 专职律师
    进出口合规、进出口争议解决、走私刑辩和出口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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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律师
      王亚萍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海关事务顾问,于2019年获得中国律师资格,高级企业合规师,国际认证项目管理师(PMP);

      15年欧美跨国企业供应链进出口管理经验,亚太区贸易合规管理经验;擅长全球出口管制应对,贸易市场准入准出,亚太区海关进出口合规审查;

      2022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深耕于走私犯罪辩护、海关稽查应对和海关行政处罚处理等专门领域,曾多次跟随团队律师参与办理重大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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