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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口废旧五金,海关认定为固体废物的,可以主张无过错免罚吗?
    发布时间:2023-12-20 21:01:54  浏览:265次
    ┃ 问题描述:
    你好,我从事废物回收工作,前段时间委托报关公司帮我进口一个货柜的废旧五金件,后面海关认定我进口的是固体废物,还要进行处罚。但我并不清楚这些东西是什么性质的,之前也一直是这样报的。请问我可以主张无过错免责吗?
    兰迪海关部-陆怡坤:

    你好,我国已经全面禁止固体废物进境。如果你进口的废旧五金被认定为固体废物,那么,该进口行为则有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进出口管理规定,进出口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的,责令退运,处100万元以下罚款。
    上述条款并不以行为人存在主观过错作为处罚依据,因此,你无法以无过错作为免罚的理由。

    本回复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法律咨询意见。

    陆怡坤 责任律师 陆怡坤  / 兰迪海关部
    涉案企业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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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律师
      陆怡坤

      兰迪海关部成员,中国律师资格,中国法学会会员。曾在《中国法治》《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和《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在广东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中获得论文一等奖。

      司法部“2022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企业合规制度研究》,课题参与人,项目编号:22SFB3018。

      2022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深耕于走私犯罪辩护、涉案企业合规整改等专门领域,曾多次跟随团队律师参与办理重大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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