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律师答疑 > 检验检疫
    出口锂电池的包装容器要做商检吗?
    发布时间:2024-01-06 23:18:30  浏览:179次
    ┃ 问题描述:
    你好,我司最近从国内出口一批磷酸铁锂电池,向海关申报出口后,海关说我们的包装容器没做商检,要处罚我们,请问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兰迪海关部-陆怡坤:

    你好,锂电池通常属于危险货物,危险货物类别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十七条,为出口危险货物生产包装容器的企业,必须申请商检机构进行包装容器的性能鉴定。生产出口危险货物的企业,必须申请商检机构进行包装容器的使用鉴定。使用未经鉴定合格的包装容器的危险货物,不准出口。

    因此,出口锂电池所使用的包装容器是需要做商检的。

    本回复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法律咨询意见。

    陆怡坤 责任律师 陆怡坤  / 兰迪海关部
    涉案企业合规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当前律师
      陆怡坤

      兰迪海关部成员,中国律师资格,中国法学会会员。曾在《中国法治》《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和《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在广东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中获得论文一等奖。

      司法部“2022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企业合规制度研究》,课题参与人,项目编号:22SFB3018。

      2022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深耕于走私犯罪辩护、涉案企业合规整改等专门领域,曾多次跟随团队律师参与办理重大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案件。

      联系电话:13527732606(同微信)

      电子邮箱:yikun.lu@landinglawyer.com

      执业证号:14403202410733671

      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