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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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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人员第二次办理同一企业行政处罚案件是否属于回避情形?
问题描述:企业之前因为报关名称不正确被海关处罚过,这次因为数量不对,又被海关扣货查办,经沟通,发现本次我们公司又会被处罚,但办理人员还是之前的关员,想问一下,我们是否可申请他们回避?中国海关律师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办案人员有这些情节的才可以申请回避: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
日期:2019-02-25 22:01:00 阅读:2177次 所属:海关律师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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