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司涉嫌走私,目前已经起诉到法院,由于证据材料比较多,法庭召开了庭前会议,请问对于庭前会议无异议的证据,庭审时是否就不用再质证了?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法释[2012]21号),庭前会议,审判人员可以询问控辩双方对证据材料有无异议,对有异议的证据,应当在庭审时重点调查;无异议的,庭审时举证、质证可以简化,但仍然要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