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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私案件未到案归案人员多长时间不再追究?
    发布时间:2018-09-03 08:55:42  浏览:2477次

    问题描述:您好,一位朋友因为前些年经营加工贸易手册的时候未经海关批准内销,并且为了平衡手册用其他国内料件生产的成品顶替出口。大概5年前案发,同案有几个人被抓还判了刑,但是他一直在外面。现在过了这么长时间,想知道有没有经过多长时间就不追究的规定,什么情况才适用?


    中国海关律师网:根据《刑法》,构成犯罪的行为根据法定最高刑不同,有不同的追诉期限,从5年到20年不等。但是在检察院、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或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限制。


    延伸阅读:

    “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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